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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镐京学院“共产党员+资助”系列 育人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5-11    访问量:

院内各部门、各二级学院: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共产党员+资助”系列育人活动的通知》精神,现就开展我校“共产党员+资助”系列育人活动的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牢牢把握铸魂育人主线,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为中心,以受助学生中的共产党员为引领,通过丰富的资助育人实践活动,厚植爱党爱国情怀,教育引导学生增强“四个自信”,传承党的优良传统和革命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受助学生自立自强、诚实守信、知恩感恩、勇于担当的良好品质,激发内生动力,助力成长成才。把提高学生获得感、满意度作为检验实践活动效果的试金石。不断完善全员参与、各部门配合、各个教育教学环节统筹协调的资助育人机制。

二、活动时间

2021年5月12日—6月14日。

三、活动范围及对象

1.活动范围。555000jc线路检测中心网站首页

2.活动对象。“共产党员+诚信教育主题活动”典型案例评选对象为获得国家资助(含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新生入学资助、勤工助学等)的本校学生,以共产党员为引领,以中共预备党员、共青团员为主体,全体学生广泛参与。

四、活动内容及形式

(一)开展“共产党员+诚信教育主题活动”典型案例评选

每年五月,是高校“诚信教育主题月”。各高校在此期间创新方式开展各具特色的“共产党员+诚信教育主题活动”。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校园文化建设、班级建设、学生社团、社会实践等,通过举办专家讲座、图片展、知识竞赛、舞台剧、征文比赛、演讲比赛、评选诚信自强之星等活动,充分发挥学生党员的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受助学生树立诚实守信的价值观,珍爱信用、及时履行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将诚信意识转化为大学生的自觉素养与行为。通过评选“共产党员+诚信教育主题活动”典型案例,在全省高校营造诚信为荣、失信可耻的校园文化氛围。

(二)开展“共产党员+励志成才之星”评选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完善高校育人机制,加强爱党爱国教育,激励广大获奖受助学生奋发图强、励志成才、感恩奉献,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在全省高校开展“共产党员+励志成才之星”评选,即从各高校获奖受助学生中评选在专业学习、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的优秀学生。

(三)开展“共产党员+获奖受助学生党史学习感悟短视频”评选

为唱响主旋律,在党史学习教育中铸魂育人,开展“共产党员+获奖受助学生党史学习感悟短视频”评选活动,即组织获奖受助学生学习百年党史、抒发学习感悟,引导学生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把实现个人价值、奋斗目标、人生理想和国家的前途命运结合在一起,切实做到知史爱党、知史爱国、知史爱社会主义。

五、报送材料内容及要求

1.“共产党员+诚信教育主题活动”典型案例报送材料:字数控制在2500字以内,全面总结各学院开展诚信教育的特色活动,内容包括活动时间、参加人次、活动形式、活动内容、经验做法及取得成效等。要求图文并茂、特色鲜明、重点突出。如有视频材料,可一并报送。

2.“共产党员+励志成才之星”推荐材料: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以第三人称叙述,内容包括个人简介和先进事迹。个人简介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政治面貌、院系班级、获得的资助项目和主要奖项等内容,先进事迹可从专业学习、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提炼,要求事迹真实典型、有较强的示范作用。

3.“共产党员+获奖受助学生党史学习感悟短视频”推荐材料:时长不限,FLV格式,大小控制在100M 以内。学生应在视频开头简要介绍政治面貌、院系班级、获得的资助项目后,围绕党史学习情况抒发个人感悟。

所有报送材料均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各项材料各学院限报1项(人)。第1、2项材料需同时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含PDF格式和WORD格式),第3项材料报送电子版。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部署

各学院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到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开展资助育人对引导广大青年学生成长成才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制订具体可行的评选活动方案。

(二)积极发动,充分动员

各学院要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积极发动学生,做到全员参与,使“共产党员+资助”系列育人实践活动覆盖到每一位受助学生,将活动办得有广度、有深度、有号召力、有社会影响力,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择优推荐,定期调研

各学院要在校级评选的基础上,于 6月14日前向资助管理中心择优推荐典型事迹材料和短视频。经学院资助小组初选后交由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再次评选后,将在委厅官网“学生资助”专栏登载获奖事迹材料及短视频,并向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推荐。

联系人:范丹丹 电话:18082270111

邮 箱:4430951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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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