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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咸阳市2023年度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6-28    访问量:

院内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科技成果转化、促进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全力打造秦创原科技成果转化先行区,现就2023年度咸阳市科技计划项目征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咸阳市2023年度科技计划项目共设置6大类:重大科技创新专项、区域创新引导计划、创新能力支撑计划、重点研发计划、 软科学研究计划、“揭榜挂帅”专项。

二、申报时间

项目申报和推荐,应在规定时间节点完成,特殊情况由项目管理单位决定。系统申报时间:2023年5月20日9:00至7月30日18:00(项目申报单位提交完毕);2023年8月1日18:00前(推荐单位审核提交完毕)。

三、申报方式

1.咸阳市2023年度科技计划项目实行网上申报,项目负责人应认真阅读本征集通知和申报指南的要求,注册并登录咸阳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https://www.xykjxmgl.com),审慎选择拟申报的项目类别,在线填写提交申请书以及相关证明文件。咸阳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上填报的申报书将作为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签订合同的依据。项目申报单位在咸阳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上审核、填写意见后提交。推荐单位审核申报资料、填写推荐意见后提交。市科技局、财政局审核通过即完成项目申报。

2.项目经申报单位及推荐部门逐级审核,提交后生成正式版项目申请书,申请书生成后不予退回和修改。

3.实行无纸化申报,申报时无需提交纸质申请材料(立项 项目在签订合同时提交一份正式版纸质申请书)。

四、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满足实施项目所需的条 件。同一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项目。高校院所限项见附件;每位优秀科技大使可推荐2项;咸阳域内医院限报10项。

2.各高校、院所,各县市区科技、财政部门负责组织本单位、本辖区项目的申报推荐工作,并上报推荐文件及推荐项目汇总表。

3.申报各类省部级科技项目未立项的项目申报咸阳市科技计划项目,将优先予以支持。

4.各推荐单位对项目申报资料真实性及科研诚信进行审查。对违反科研诚信的单位和个人,实行项目立项一票否决。

5.项目负责人须于申报时签署并提交《咸阳市科技计划科研诚信承诺书》(详见附件)。规模以上企业需提供上年度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表(107-1)和企业研究开发活动及相关情况(1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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