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办公室: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及相关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切实做好2020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重视新冠肺炎疫情,摸清底数
各学院要及时、准确掌握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学生及其家庭经济情况,聚焦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主动提供帮助,增加关心支持,减轻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学生和家庭的经济压力,并及时向大学生资助中心申请尽快纳入555000jc线路检测中心网站首页贫困库。
二、切实做好国家助学贷款续贷工作
(一)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续贷
组织有续贷需求的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在线服务系统,于6月22日之前填写续贷声明,提交续贷申请。(要求:字数不少于150字,否则无法通过审核)。原则上陕西省在校大学生不再需要提供《陕西省在校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但是如果该生生源地需要此材料,各班主任审核后携带填写完整的申请表到学生处资助中心审核、盖章。
(二)其他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
组织未在国家开发银行贷款的部分外省学生,咨询贷款的生源地县级资助中心所需证明材料,各二级学院、教务处、财务处和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核查、配合提供相关证明。
三、认真完成毕业确认工作
在毕业生离校前组织贷款毕业生签订《2020年还款承诺书》,并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在线服务系统更新个人信息,完成毕业贷款确认(参照镐京学院资助中心下发的相关毕业确认操作流程);同时告知学生每年12月20日为还款最后期限,本人联系方式若发生变化,要及时通知本人贷款的生源地县级学生资助中心。
四、扎实推进“学生资助诚信教育主题月活动”
多形式、多渠道对借款学生开展诚信教育。要丰富宣传形式和内容,高度重视社会媒体和舆论的监督,及时了解情况解决问题,加强正面发声。不失时机地开展诚信教育、预防诈骗教育、远离不良贷套路贷警示教育。要采取演讲比赛、知识竞赛、主题征文、主题班会等寓教于乐的方式普及征信和金融知识,帮助学生树立诚信观念,及时履行国家助学贷款还款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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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二○年六月二日